住所與工作地點是同一個
標準僱傭合約裡的住宿如何寫
現在簽的是標準外傭僱傭合約加服務協議。人只可在合約寫明的住所工作,不可以外出兼職。
住宿欄不要只寫「由僱主提供」。應與評估一致,寫明有獨立睡房。若實際住廳,合約與事實不符。
適合
- 住所在香港
- 兩年都是同一個合約地址
- 接受不可兼職
不適合
- 想安排到另一個屋苑兼職
- 想鐘點形式但用同住合約
- 地址未定就催簽證
如何核對
- 1
地址先定
合約地址就是工作地址。
- 2
住宿寫清楚
獨立睡房,不寫空泛的提供住宿。
- 3
兩份文件對得上
標準合約與服務協議的地址、工作範圍不要互相矛盾。
數字與界線
| 簽證 | 現時為外傭簽證 |
|---|---|
| 年期 | 兩年 |
| 兼職 | 不可以 |
| 新簽證 | 正式申請尚未開放 |
新工種開放之後如何寫住宿,要等政府條文。今天不能把未來條文預填進現有合約。
常見錯誤
- 一份合約兩個地址
- 口頭允許週末外出工作
- 住宿欄空白